摘要:关注情感的机制是理解当下中国****件的重要视角。通过对DH事件的分析及延伸性讨论,本文指出,因表达不畅所致的弥漫性民怨及民众对不满的道义建构,使情感成为主导****件发生与演进的最重要机制。而情感之于****件的逻辑性支撑主要表现为情感宣泄和情感管理,前者是针对权力外围和边缘地带的发泄,后者更为常态地支配****件的过程,而情感表演则成为其中的核心要素,形构出与既有社会运动之情感管理不同的特色。形塑这一特色的是宏观非对称性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格局,它决定了当下的****件不太可能转变为常态化的社会运动,只能是沿着传统与现代错综交织的轨道间歇性发作,以作为弱势群体对中国转型期社会矛盾的一种特殊回应。
关键词:****件;情感逻辑;DH事件;情感宣泄;情感管理;情感表演
*作者1:陈颀,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作者2:吴毅,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E -mail:wuyiyong@mail.ccnu.edu.cn
本研究得到华中科技大学自主创新基金(01-18-404018)资助。
感谢《社会》两位匿名评审专家及编委会对论文修改所提的意见。按照学术惯例,本文对涉及核心案例的地名和人名等信息做了匿名处理。
一、问题提出与研究梳理
当前的中国正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和频发期,其突出表现就是****件的增多以及在这类事件中呈现出的群体性情感爆发现象。如果说,由大量数据所反映的****件频发的情况体现的是社会冲突的统计学趋势的话,那么,一些经由媒体集中报道而进入公众视野的典型案例,则使人们对事件中情感爆发的烈度和规模产生更加直观和震撼的印象。诸如万州、**、孟连和石首等事件,可以说都十分典型地将社会不满集中地呈现了出来。由此,****件中的情感因素,它的发生逻辑与表现特征,它对事件的影响,便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思考。本文即以此为主题,探讨****件中的情感问题。
我们首先要面对的是“****件”这一概念。****件一般可以理解为由某种社会矛盾导致特定或不特定群体在缺失合法依据状态下进行规模性聚集并以各种方式表达某种诉求的现象。由于近来发生的许多****件,其诉求大多指向公共权力,因此,当人们提及****件时,往往会联想到官民冲突。需要指出的是,“****件”的概念一度只是由官方使用,学界最初多以“抗争”或“集体抗争”来表述类似现象。1997年,李连江与欧博文(1997)在讨论有关农民抗负和抵制计划生育等活动的论文中提出“依法抗争”的概念,由此,该概念以及作者基于“维权抗争”模式对乡村的官民冲突所作的分析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其后,于建嵘(2004)提出的“以法抗争”也是这一模式的发展。虽然有人质疑上述模式概括的精当性(应星,2007;吴毅,2007),但强调抗争的分析进路并没有变化,只不过策略强调各有侧重,如“以理抗争”(于建嵘,2006)、“以身抗争”(王洪伟,2010)、“依关系网络抗争”(石发勇,2005)、“以势抗争”及“以弱者身份抗争”(董海军,2008,2010)等。
总之,学界大都仍然沿袭着“抗争”这一思路来解释官民冲突。“抗争”的叙事模式及其对抗争策略的重视,内含了强调抗争者行为“理性”的一面,即突出理性因素,如手段、策略等在抗争中的作用。
然而,如果仅仅依据这一视角来看待现实中的种种冲突,那么,影响抗争的另一根逻辑链条——“情感”就可能会被人们忽略。因为,若依前者,似乎所有抗争都是算计和组织化的结果,情感在其中只被看做是对事件起辅助作用的且不会对过程与结局发生决定性影响的因素。这样,不仅诸多冲突事件的复杂性得不到充分展示,而且也难以进一步揭示情感对事件所产生的复杂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若能借鉴更加中性化表述的“事件”视角,将官方话语中的“****件”转换为学术分析概念,则可能拓宽解释的空间。因为相对于强调维权策略的“抗争”叙事,“事件”叙事的视角更为中立,更能突出冲突本身的复杂性、随机性和偶然性,而且,情感在冲突中的作用也容易得以凸显。
本文的主题便是在这种视角转化中展开的。不过,说到****件中的情感研究,其实还是有源可寻的,如于建嵘(2009b )提出“社会泄愤事件”的概念,就意在突出不同于理性维权的另一种抗争类型,作者尤其强调“无直接利益冲突”者利用事件来发泄累积性的负面社会情感,提请学界注意此类事件中情感烈度与暴力的关系。应星(2009)提出“气”或“气场”,也是要突出情感积累与抗争爆发和升级的关系。朱力、曹振飞(2011)则将****件的发生机制喻为“结构箱”中的情绪共振效应。还有学者提出了****件动因的“不满型”(王赐江,2010)和“价值主导型”(张荆红,2011)分类,强调****件中的“情绪唤醒机制”,1等等。这些研究可以说都涉及了****件与情感的关系。但是,既有研究大都要么强调情感在事件分类方面的意义,要么关注情感对于事件爆发的作用,而对于情感与****件更普遍的关联,即各类事件中情感的一般作用机制、特征与运作逻辑以及情感与理性策略的关系,则基本上未涉及。也就是说,情感作为自始至终影响各类****件的自变量,它对于事件发生、演进、高涨和消退的作用及事件中的情感失控、管理和运营等一系列涉及****件中情感本体性与功用性的研究,基本上都未被深入探讨,并且也很少有研究尝试对****件中的情感机制进行微观分析和田野考察,这就使得情感之于****件的一般关系尚未得到深入发掘,进而也使得我们对当下中国****件基本特征的把握难以到位。有鉴于此,本文拟首先以DH事件为核心案例,探讨事件中的情感机理及其特征,继而展开延伸的讨论,结合近年来其他一些典型的****件作进一步的分析,更为中观地把握情感与****件的关系,并在与经典社会运动理论的对话中提炼****件的情感逻辑,寻求对转型期中国****件特性的理解。
在进入正题前,我们尚需要对相关研究资源作一基本的清理。如果说,有关该问题的本土案例和理论还相对匮乏的话,那么,西方有关集体行为/社会运动的情感分析则能使我们找到可资借鉴的资源。早在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西方一些学者就注意到了集体行动中的情感因素,涂尔干(1999:281)在对法国大革命的考察中发现:“由于激情的鼓动过于强烈,人们除了暴力和放纵的行动,除了超人的英雄主义和血腥野蛮的行动之外就没法满足……在这种普遍亢奋的影响下,我们看到最平庸、最老实的市民变成了英雄或者屠夫”。涂尔干的观点与同一时期的法国学者勒庞十分类似,但勒庞(2004)更加强调群体行为的非理性变异,认为集体环境中情感的渲染使得个体的思维和行为渐趋一致,变得越来越野蛮。勒庞的观点在美国学者布鲁默(Blumer,1946,转引自赵鼎新,2012:63)那里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后者认为聚众的形成是一个人与人的符号互动过程,他将此过程称为“循环反应”,并将其划分为“集体磨合”、“集体兴奋”和“社会感染”三个阶段。斯梅尔塞(Smelser ,1962:72)认为,集体行为本质上是“不耐心者的冲动”(action of impatient ),参与者往往存有一种与事实相悖的信念(mentality),即认为自己只要(ifonly )采取行动,就能改变现状。然而这种思想“短路”(short -circuited )恰恰就是骚乱(riot)和迷狂(craze )等非理性行为的心理基础。
早期集体行为研究者将聚众情境下的情感视为非理性,认为它是暴力、攻击和破坏行为的重要原因,到了20世纪70年代前后,一些社会运动研究者开始引入另外一种视角。麦卡锡和扎尔德(MaCarthy and Zald,1977)认为,怨恨和不满是社会运动得以展开的动力,它们“能够对社会运动提供草根式的支持”,而且“怨恨和不满很可能由问题策划者和运动组织来定义、创造并操纵”。他们强调社会运动中理性的资源动员取向,认为情感是可资动员和调配的资源。以麦卡锡和扎尔德为主倡导的资源动员分析影响了这一时期的社会运动研究,这种理性主义转向导致了整个20世纪70—80年代社会运动研究几乎再也难以见到“情感分析”的踪影(Jasper,2011)。然而,“事实上,情感以及产生和维持这些情感的交往仪式是所有对抗社会结构的集体行动的关键资源”(特纳,2009:173)。于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以贾斯柏为代表的学者又开始复苏此类研究。
与传统情感研究的单一路向不同,晚近社会运动的情感研究对情感表现的多维性及其不同的作用机制进行了更深入的讨论,比如对愤怒、生气等情感,新情感主义更突出其道义支撑。贾斯柏(Jasper,2011)特别将愤怒归类为“道德情感”(moralemotion),认为人们之所以有如此强烈的反应,是因为特殊事件或信息的发生违背了人们特定的道德原则,而社会运动的诱发往往出于意外事件对目睹者产生了强烈的情感和道德刺激,即所谓的“道德震撼”(moralshock)。特纳(2011:172)把握到了社会运动参与者将愤怒情绪正当化的特点,并对人们如何将抗议对象进行道德化否定的过程进行了深入分析。霍耐特(2005:169-172)则认为对个体存在的尊重是重要的道德规范,当个人乃至群体遭遇蔑视,这种情感伤害往往是促使其“为承认而斗争”,参与社会运动的动力。从这些分析中不难看到,因受辱而致的愤怒在于侮辱违背了起码的社会通则。总之,这些分析都揭示出人们是被特定的道义原则所触动,其愤怒乃至发泄行为的背后都有自身的价值立场。
运动中的情感不仅限于愤怒与发泄,新情感主义还注意到诸如喜悦、兴奋、悲伤、恐惧、羞愧与骄傲等情绪对社会运动的影响(Jasper,1998;Flam,2005;Gould ,2002),并认为运动中的大多数情感其实是可以被管控的,所以,他们特别强调运动组织者对情感的管理,并且提出,组织者必须懂得并要善于利用不同情感对成员的不同影响,才能凝聚内部团结,强化抗议能量(Barker,etal.,2008;Jasper,1998;Flam,2005)。可见,社会运动的“情感管理”(emotion management)特指运动组织者为达到目标所进行的情感工作,即一方面引导那些对运动有利的情感,如激动、喜悦和希望,另一方面则防止恐惧、沮丧、无望等负面情感对运动的不利影响(Jasper,2003:175)。另一些研究还为我们呈现了社会运动组织者从事情感管理的策略。如古德温和普法夫(Goodwin and Pfaff ,2001)分析了高风险社会运动的组织者是如何控制和克服恐惧等负面情感的,他们特别强调亲密关系的情感支持以及情绪氛围浓烈的大众聚会等“鼓舞机制”(encouragement mechanisms)的作用。维特尔(Whitter ,2001)则关注运动积极分子通过情感策略(emotionalstrategies)将诸如恐惧、悲伤、羞愧等负性情绪转化为骄傲、喜悦等利于运动展开的积极情绪的过程。布洛克等人(Blocq ,etal.,2012)深化了运动组织者运用情感管理来引导社会运动的研究,他们在考察2009年荷兰、比利时两国民众针对气候变化的抗议活动时发现,涉及政治问题的运动组织者大多倾向于控制和疏导成员的愤怒,而与政治相关性不大的运动组织者则更注重唤起成员的愤怒,从而调动参与积极性。总之,新情感主义明显受到20世纪70年代以来日益强调“专业化”(professionalization )倾向的影响(MaCarthy and Zald ,1973),强调通过各种专业化的动员来提高运动的绩效,因此,也更倾向于将情感视作运动参与者可以控制的资源而非不可制约的洪水猛兽。
综上所述,西方学术界对集体行为/社会运动中的情感分析呈现出两条理路,传统情感主义与新情感主义各有所持,构成了情感研究中非理性与理性视角的对立。我们认为,这种对立或许缘于各自不同的经验支撑。
从18世纪至20世纪中期,西方社会经历了大规模的社会重组,各种基础性的制度、规范与价值均在这一过程中解组与重构,以至于集体行为/社会运动本身大多以冲突、撕裂和骚乱的形式出现。及至20世纪60年代,美、法等国的学生运动仍多以激进化状况呈现。由此可见,传统的情感主义分析对一系列集体行为/社会运动具有相当的解释力。20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国家进入了相对稳定期,社会的激进化能量减弱,取代政治抗争的是各种专业化诉求,而后者共享着相似的价值文化,由此也避免了社会运动的激进化,这无疑成为新情感主义分析的经验注脚。
以西方的研究来反观中国,我们发现,转型期中国社会的矛盾诱因各异,各种制度、规范、价值及文化均处于变化、开放和不稳期,这就决定了民众心理与行为选择漂浮不定,跳跃性极大,既会受到结构性因素的制约,又容易为突发状况对结构的冲击所牵引。因而,上述两种情感分析的范式既都可能在此找到对应性的经验,又都可能显得解释力不足。譬如,我们既能够在一些突发性事件中看到情感的极度宣泄,并因此联想到特纳(2009:174)有关弱民主国家扩散性的愤怒与对抗性社会运动相关性的提示,又能够从中看到更多****件中的情感管理,进而去思考中国式抗争的特点。因此,在有关中国****件的情感研究中,就既要借鉴和吸纳海外理论,又要根据本土经验进行思考,更应当进一步地比较分析,以期寻求新的理论突破,并以此来把握转型期中国社会结构与民众心理的关系。
…………
四、延伸性讨论与结论
不同的****件具有不同的诱因,但相同的社会矛盾及其结构化背景却可能使事件参与者面临共同的情感体验,因此,对于DH事件情感轨迹的解读,其意义不仅在于DH事件本身,更在于它对理解其他****件是否具有解释力。由此,本文需要追问的是:经由DH事件所梳理出来的情感要素及其变化机理,是否也能够有效涵盖和解释更多****件的情感特征?我们注意到,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差异,大多数****件呈急骤式的爆发与结束的特征,未必有机会展现丰富而完整的情感变化的过程,但是,只要人们承认任何微观行动及心理与宏观结构互构互塑这一点,那么,这种追问就不仅能够帮助检验DH事件研究结论的外推性,还将有助于进一步探究其塑造机制。以此为基础,方能对****件的一般情感逻辑进行理论提炼。
从DH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普遍感受的不公是集体行动的触发点,对不公感受的积累与道义建构是行动的群体心理基础。但是,仅仅指出这一点还称不上是学术发现,因为它也是所有激情事件,包括现代西方社会运动的基础。而当下****件的特殊之处在于,这种道义建构所带来的激情行为更有可能与“社会泄愤”相联系,从而在给社会秩序造成冲击的同时也给事件参与者自身造成困境。初期的DH事件如此,其他一些被报道的****件也是如此。如2005年浙江东阳县画水镇辖属的画溪五村等村庄村民因长期反对镇上化工企业污染无果,遂于3月24日起自行封堵镇里的化工工业园。4月10日,又与前来疏导的公安、城管发生摩擦,当现场出现有老人被警车碾死的传言后,一些群众遂以石块攻击、追打公务执法人员。又如云南孟连县勐马镇勐啊村胶农因与橡胶公司就橡胶收购价格发生矛盾,出现打砸行为,2008年7月19日公安进村抓人时,一些情绪激动的胶农手持长刀、钢管、铁棍等向公安攻击。从一定意义上说,正是因为暴力泄愤成为****件中的多发现象,“社会泄愤”也才会被于建嵘(2009a ,2009b )用作分析****件的一个概念。问题在于,于建嵘在使用这一概念时所重视的主要是泄愤者与泄愤对象间的利益非关联及情感宣泄的盲目、从众、无端、暴烈与混乱,并以此来与“理性维权”作类型区分,这样处理就有点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了。结果,当人们将视线转到理性维权时,往往会看不到情感的因素,在提及社会泄愤时,又回避了行为者的理性追求。
其实,我们也同样可以从**事件等典型案例中发现,即使像此类最后发展为暴力宣泄的事件,在最初可能也是有一定理性基础的,尽管这种理性未必建立在直接的利益关联之上。**事件起因于**市民不满有关方面对中学生李树芬意外溺亡事件调查结果的通报,因缺乏对不满的疏导,最终酿成过万市民为李树芬请命的游行示威。由于示威得不到官方回应,一部分人怒砸并烧毁了公安局和县委、县府大楼。
可见,所谓“无直接利益相关者”的行为动机,最初也未必一定都是借机破坏,而不妨说是多重心理的杂糅与交叠,其中不排除有少数纯粹泄愤者,但泄愤的基础却可能是行为者对生存处境长期不满的即时性反应。
事实上,有相当数量的泄愤者自认为是出于为弱者请命的正义认同和打抱不平的道义追求,即内含行为的价值基础。从事后的采访看,一些动手打砸的民众也表示,“听说李树芬是被人害死,觉得不公平,为了发泄,才跟着抬车”(刘子富,2009:40)。如果我们再仔细检视近年来发生的类似事件,比如2004年重庆万州事件、2005年安徽池州事件、2009年湖北石首事件、2010年安徽马鞍山事件等,都可以发现,那些本来与事件无关的民众之所以会卷入其中,一个很大的因素就是他们觉得当事人所遭遇的不公已经超越了旁观者可以容忍的道德底线,从而基于义愤参与围观、抗议甚至打砸。由此而言,无论是利益相关者还是无关者,不公的强烈感受往往都是他们后来表达宣泄的心理基础,而后者可能同样认为是在体现他们所认定的理性——一种有别于工具理性的价值理性,而这种价值理性的普遍存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基于对转型社会官民矛盾的反弹。
正因为民众基于情感正义加入到事件之中,所以情感对****件的另一大影响就在于它成为事件扩大的媒介。情感的激发会使更多人群——无论利益是否相关——加入到集体行动之中。DH事件初期的参与者只是一些年轻人,但很快整个村庄都卷入进来,继而又通过各种媒介使村庄之外的更多人被吸引到事件当中。情感认同还起到了组织化的功用,成为维系凝聚力的核心支撑。中国的非官方组织向来受到严格管控,作用空间狭小,但情感则是无形却又可以彼此共享的,所以,对于不公的共同感受,即使并非基于直接的利益关联,都有可能激发群体行为。正因为如此,我们才看到许多****件的扩散很难说是因为组织者或者核心成员运用了多么精巧的动员技术,而是最为原始的情感召唤在其中得到了共鸣和回应。2009年的石首事件即是如此。是年6月17日,石首市永隆大酒店的厨师涂远高被发现留下遗书后坠楼身亡,家属围绕他的死因及赔偿问题与酒店发生争执,停尸酒店大厅,到场的公安劝说无效后要求限时拉走尸体,涂家人遂跪在酒店大门口哭喊求援。此举吸引了大量人群围观,最多时人数多达数万。围观人群不让拉走尸体,与公安和武警发生了持续几天的冲突。其实,涂家人的下跪哭喊很难说是什么专业化的动员,但是却引发了围观者强烈的情感共振,使他们都情不自禁地加入声援。可见,即使下跪与哭喊是悲情的策略,但民众自发的情感响应及相互感染,以及由此形成的大范围情感自我动员,却无疑是导致事件升级的更重要的原因。因此,可以这样说,当代中国****件的扩散主要依靠的是情感动员而非西方社会运动所强调的组织动员。尽管前者的专业化程度远低于后者,但由于事件中某些关键性情节触碰了人们的心理底线,引发道德震撼,从而使得情感动员发挥出巨大的动员功效,客观上成为引发大规模****件的关键因素。
由此,我们不得不问:为什么情感如此容易成为支配****件的核心因素?答案可能在于,既有的社会结构和制度安排没有为常态化的民意表达与情感疏导提供足够的渠道,从而使弱势群体在面对他们所认为的不公时,要么选择忍受——绝大多数情况下会如此,要么就因忍无可忍而选择反弹。而基于不公感受的怨恨性积累及其道义建构,即转型社会中弱势群体对资源配置强弱零和博弈游戏及其结果的不满与概念普化——类似于斯梅尔塞(Smelser ,1962)意义上的“一般化信念”(generalized belief )——及其相应的弥漫性情感,则是其社会心理基础与行动情境。既然民众从心理文化到行为方式上难以获得公民化的塑造,其情感投向和表达也就容易呈现为一种在沉默与爆发之间的两极摆动——即由冷漠和躲避到违反制度和法律规范的群氓性冲动。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也似乎是从臣民到暴民再到臣民的传统行为模式的现代翻版,不同之处只是在于,现代化使国家操控社会的力量成百倍地增长,民众则依然停留在被动承受状态,因此,传统的动乱在一定意义上已经被消弭,留给弱者和底层的空间或许就只剩下宣泄。
在民众的情感宣泄中,地方和基层政府往往成为承受对象,进而演化为官民冲突。DH事件如此,石首事件亦如此,马鞍山事件中肇事者汪某的官员身份更是事件扩大的一大导火索,而万州事件的肇事者胡某虽然本身并非官员,但却因其谎称是公务员也引发了围观民众的愤怒。可以这样说,在当代中国的****件中,官权以及作为其载体的人群、身份、符号甚至器物(比如警车、政府大楼等),都往往成为民众情感宣泄的对象。之所以如此,可以说仍然与既定的社会结构与制度安排有关。中国民众的生活世界无时无刻不渗透着官权的影响,而官民之间的等级化差异,也在个体经历和群体社会化两个方面强化着人们关于社会矛盾的认知,只是基于对威权的畏惧,人们一般才不会去触碰基本的红线,只是选择性地针对权力的外围和边缘地带进行发泄,故民众无法忍受的不满就多指向权力对于自身和周遭利益的损害。这种指向风险相对较低,加之转型期的利益趋动及压力型体制又易使地方和基层权力越轨,使其有违合法和道义理据,这也给民众提供了集体行动的理由与道德勇气,于是,与民众利益更加直接相关的地方和基层政府自然会成为****件中情感宣泄的主要对象。这种宣泄因为基本不涉及“合法性困境”,且与传统上百姓习惯向高层青天喊冤的模式对接,因而也就有可能避开弹压,甚至最终获得高层的宽容。这种空间,当然会反过来增强民众情感指向的坚定性,甚至使其在宣泄中暂时将对安全的忌惮抛诸脑后。
但是,既然安全忌惮只是暂时抛诸脑后,那就说明其作为制约民众行为的刚性因素始终存在。而由于****件所追求的大多是具体的诉求,即便求诸更加抽象宏观的价值动员,也多只是一种“框架借用”(frame borrowing)(黎相宜,2009),因此,说情感之于****件具有支配作用,并非专指情感的恣意发作,同时还指事件中的情感管控。也就是说,对于情感的管理也同样是****件中较为普遍的现象,甚至可说是一个更加重要的特征。正是因为情感管理的普遍化,才使得具有暴力特点的****件在当下的中国并非常态。
“情感管理”的概念最早出自霍赫切尔德(Hochschild,2003),27她发现资本主义的剥削与管理方式已从对劳动力的剥削深入到人的感情和内心,促使人必须主观上管理自己所感受到的情感,使情感表达符合既定的需要(如场合、地位、职业等)。例如,无论飞机上的服务员个人内心多么不愉快,她们都需要在工作时对乘客笑脸迎送,这即是霍氏所称的“情感劳动”。进一步,她提出“情感规则”(feelingrules)的概念,即社会的权力结构和不平等关系決定了什么人在什么场合可以表达什么样的感情。例如在科层体制下,上级老板可以对下级发脾气,反过来却不行。如此,情感管理其实就是指从属者在面对支配者时对自我情感进行的控制。这一概念被沿用到西方社会运动研究中,多指运动组织者对成员正面情感的动员及负面情感的疏导。其实,将其引入中国的****件研究中倒是更能够贴切地体现出这一概念的原意,因为正是通过事件参与者对情感非常自觉的约制,我们才得以透视事件背后的宏观权力结构关系。而一般所说的“理性维权”、“情感掩饰”与各种“情感表演”,其实都是这种结构关系支配下情感管理的不同面相。
民众对自身情感的克制很容易从近年来的一系列理性维权案例中看到,如2007年厦门市民反对PX项目的维权行动。在环境意识日益提升的背景下,厦门市民对于可能影响自身和后代健康的PX项目设在距离城市不远的地区无法接受是抗争的主因,首先是部分市民以短信、口传等方式号召人们起来抵制,继而聚集到市政府附近示威,喊出“反对PX,保卫厦门”、“抵制PX项目,保市民健康,保厦门环境”等口号,但活动中市民们自始至终都保持了克制,避免与公安武警发生冲突。同样,2008年1月上海部分小区业主反对计划中的磁悬浮列车延长线距小区过近而举行的抗议也与此类似,业主们以“散步”和“集体购物”的方式聚集到闹市区,打出了“和谐社会,反对磁浮!”“反对磁浮,保卫家园”等标语,整个过程和平理性。此外,在诸如广州番禺等地的环境抗争中,我们也都能看到此类情况。
这些活动的共同特征都是巧妙地利用法律空档,行为上打擦边球,对情感表达进行包装,刻意营造公开抗争文本的宏大性与正义性,回避政治,和平理性表达诉求,自觉规避过激行为。所以,尽管抗争规模不小,却都没有演化为社会泄愤,且最后都达到了目的。情感的克制可以看做是公民文化的成长,但也可以视为是民众在官权面前的集体被动。
不过,情感表达的转换,即以各种掩饰性策略和“顺从”姿态所展示的“情感表演”,其实是民众进行“隐性”抗争的策略,也是中国****件中民众进行情感管理的特殊形式。如DH人围绕XJB 之死所“展演”的一系列“情感剧”,其他一些****件中民众向当局下跪、示悲、喊冤、呼唤青天等,“手法”都谈不上新颖,无非是底层传统抗争策略的再现,但是其催情性和社会动员性却极强,从而使得权力者不得不小心应对。
情感表演是****件中实施情感管理非常重要的一环。这种表演,除了唤醒官员的人性同情与怜悯,争取围观者的支持外,一个重要的延伸性效应还在于其可能以现代媒介的远程传播来促成网络声援。
也就是说,情感表演一旦被有意无意地运作于网络,就可能调动起更大范围的社会同情与支持。因为对于置身于事件现场的人来讲,他们可能更加理解事情的复杂性,也更可能客观理性地看待事件中官民双方各自的立场,甚至一些过分具有展示性质的举动未必能得到旁观者的回应。但是,那些脱离了原始场景的“现场展示”一经网络传播,则会成为非现场围观者判断事件的全部信息,从而给他们以极大的刺激。比如2010年4月13日,辽宁庄河市海洋村上千农民因出卖土地后赔偿款未落实,到市政府前集体下跪,要求解决问题,这个情节被有心人拍下来上传到网上,造成了很大的煽情效应,最后导致庄河市长被撤职。
2010年的宜黄事件也有类似特点。“自焚”惨剧发生后经由微博“直播”的双方争抢死者尸体的文字,当事人之一钟如九被带上大巴,脸贴窗户泪流满面,反复敲打车窗的画面,也都被建构成一场强权与悲情的表演,成了激荡网络民意的关键(吕德文,2012)。总之,在传媒未放开却又已露缝隙的情况下,受众会偏向选择性接受此类经由网络传播的底层“悲情演出”。有时,这种“演出”甚至可能成为包括对底层持有强烈同情倾向的媒体人以及在客观上发挥大众传播作用的非媒体人共同参与的“共谋”。当然,必须指出的是,此处所说的“表演”和“煽情”都是沿用专业词汇进行的分析而不是价值评判,而且我们更深知这些“表演”和“煽情”与其说是弱者的刻意所为,不如说是他们在自认没有其他办法下的被迫“选择”——更何况其中还有一个主观上有无“表演”动机与客观上有无“表演”效果的区分。但不管怎么说,必须承认,它们一经镜头捕捉和网络传播,即会发挥出强大的情感杀伤力,在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起到汇聚同情、声援弱者和谴责声讨强者之巨大声浪的作用,从而成为弱者反制强者的致胜利器。就此而言,“情感表演”无疑成为中国式抗争的一种特殊方式,成为我们比较中西社会抗争之异同的重要内容。
以上结合更多案例所做的延伸性讨论,使我们对经由DH事件所梳理的****件的情感机理得到了进一步确证,并对其塑造机制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在此基础上,我们便能够进一步借助既有社会运动研究的理论框架来比较当代中国的****件,定位其情感表达的特征。当然,这种比较与定位仅仅具有相对而非绝对意义,因为中国****件的制度环境、社会氛围、自身发育和社会效果等都与严格意义上的社会运动有着很大的不同。但是,就其作为民意表达的特殊方式而言,却又具有社会运动的属性。因此,将其纳入比较视野做进一步思考,有助于在更为一般的意义上提炼中国****件的情感逻辑。中国的****件尚未获得如西方社会运动那样的合法性与制度化保障,但社会转型所导致的控制松动,又使一些不带有政治挑战性而只具有具体利益诉求的抗争有了产生的可能,所以,****件其实就是在这种“合法性困境”与“政治机会结构”(political opportunity structure )空间的缝隙中寻求生存,而消解合法性困境并撑大机会空间所依靠的一条重要而有效的路径,就是诉求的道义基础,依此,才可能获得行动勇气与正义理据,让为政者默认或接受。这就决定了****件的最基本依赖是强烈的道德情感而非专业化组织,而既有制度无法有效地舒缓转型期的结构性紧张,易令民众郁积不满,这本身也构成了****件的弥漫性政治文化背景。由此,我们认为,被赋予了正义认知的道德情感是导致****件发生、发展并催生高潮和持续坚持的最重要机制。这就决定了情感因素在中国当代****件中发挥着远比西方社会运动更加重要和关键的作用。也正因为如此,****件中的情感动员在更多时候就替代了社会运动研究所强调的组织化和专业化动员的作用,成为学者在研究中更应当注意的因素。而情感之于****件的逻辑性支撑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情感的宣泄,即所谓“泄愤”。情感的中心性作用内含了情感失控的风险,民意表达的渠道不足,使得民众在面临不平等时更多时候会保持沉默和忍让,然而,一旦忍无可忍,取而代之的便极有可能是愤怒的情感宣泄,尤其是事件中出现的“道德震撼”,更有可能使抗争或泄愤情绪陡然间达到极限,直至失控。从这个意义上说,既可能充溢原始道德正义又可能与暴力相伴随的中国草根抗争型文化与偏激型社会舆论所形成的合流与在成熟民主社会中养成的表达型文化及对极端情绪的边缘化机制构成了鲜明对比。也许正是这种对比,使习惯于以“维权模式”来研究****件的学者会将“泄愤”列入非理性维权的另类抗争。其实,只要我们认真思考现行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特点,就知道其并非另类,只是****件中情感表达的一种方式和特点。只不过这种表达终究是在弱者的沉默、忍受与泄愤的圈子里打转,无法自动转入公民文化的轨道,因而,其对国家、社会和抗争者的影响都是复杂而又多义的。
二是情感的自控,即所谓“情感管理”。如果说情感管理在社会运动研究中更多地是指对负面情感进行的疏导,那么,在中国的****件中却更多地表现为对抗争情感本身的克制、掩饰以及反向性的顺从表演。它们与暴力泄愤看似矛盾,看似理性而非感性,但其实仍然是事件中情感逻辑的另面体现,仍然属于韦伯(2006:56)意义上的“情感性行为”,即“由现时的情绪或感情状况”所决定的情感表达方式。而且,相对于激愤式情感表达,克制、掩饰及顺从性表演的情感“出演”可能更为常态,因为泄愤所产生的一时快感无法使事件参与者摆脱安全忌惮,当冲动消失,更为支配性的忧虑仍然会重新浮现,因此,取代瞬时性泄愤的便只可能是事件(尤其是那些持续性事件)中始终起支配作用的情感自控。正因为“情感管理”即自控更为常态,它们也就成为了****件中情感表达的最主要特征,而这一点恰恰为国内研究所忽视,因为人们多将“自控”归于“理性”,而无视其情感特性。本文以为,这里的“理性”只是在指涉行为表象时才有意义,表象之下是行为者对不亚于“泄愤”的激情洪流的强力控制。这种控制与一般社会运动中已成常态的理性表达不同,其实是一种情感包装,而非自愿选择。也就是说,泄愤与自控是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无论哪一面都充盈着激情。因此,如果说社会运动研究所强调的情感管理是自在和自觉的理性选择,那么,****件中的情感自控就是自为和不得已的情感反应,它所反映的是权力非对称格局下主体的情感运用策略。
最后,尤其要强调的是情感表演在情感自控中的特殊作用。它是****件情感管理区别于一般社会运动情感管理的最重要的不同,除些之外,它还反映了从属者极具草根特色的反向性抗争。这种抗争由于集传统与现代意识形态合法性于一身——在传统上表现为呼喊青天,在当下表现为吁求社会同情——不仅为自身赢得空间,更对支配者构成压力。这也就提醒研究者应该把情感表演当作“刻意”营造的行为来对待,各种“夸张性”的“脸面”表达虽然相对于泄愤而言不怎么激烈,但其功能可能更加强大,而那种视表演为“耍无赖”或“谄媚”的精英视角,显然缺乏对底层的同情。
以上对****件情感逻辑的提炼,在理论层面可以丰富社会运动的情感研究,在现实层面则有助于深化对****件特征、作用及走向的理解。就后者而言,本文认为,只要催生上述逻辑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总体格局不变,这一逻辑对****件的支配性作用也不会改变。
这也就决定了尽管****件类型多样,表现各异,但它们都可以被视作是从属者在与支配者的非对称性互动中表达不满的手段和方式,它们在当下不具备转化为常态社会运动的可能,而只能是沿着传统与现代错综交织的轨道间歇性发作,以作为弱势群体对中国转型期社会矛盾的一种特殊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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