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文化

乡镇长直选的民意基础

时间:2014-05-16  作者:肖唐镖  来源:《中国农村观察》  查看:83  评论:0
 

  来源:《中国农村观察》

  

 

  

    自1998年下半年以来,随着一些地方乡镇长选举改革实践——南城直选步云直选、临猗两票选任制、大鹏三票制”[①]——的影响,人们关于村民自治效应与后果的研究似乎得到了极大的鼓舞。与认为村民自治并不能作为自下而上的民主化的一种自然跳板(邱越伦,1997)的看法不一样的是,越来越多的研究者相信村民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起点和突破口”[②]。有学者更以乡镇长选举改革的实践为依据,提出,村民自治对基层政权及国家民主的发展产生了促进和扩散效应(项继权200145-46),乡镇长直选体现了村民选举的内在逻辑性(何包钢、郎友兴,2001)。不过,也有学者表示出不同的看法,提出能否因为村委会直选的成功推导出乡镇长直选也会成功?这的确是一个值得认真思考的大问题,目前宜采用间接选举乡镇长的方式[③]这种针锋相对的看法缘于什幺?

  人们都会承认,乡镇长直选能否成功,既必须有相应的政策和制度安排,也必须有选举技术上的准备,还必须有基本的经济与社会基础。后者,笔者称之为社会基础,它既包括基本的经济支持和物质条件,如经济发展及相应的生活水平,交通通讯和传播设施的改善;也包括基本的教育水平、政治文化及相应的政治行为能力。很显然,导致学者们在乡镇长直选上不同看法的根由有多种,但对乡村社会特点的理解、特别是对乡村选举的社会基础的理解与判断之不同,应是一个重要原因。一般地,对乡镇长直选持肯定态度的学者往往对乡村选举的民间基础怀有乐观看法[④],而对乡镇长直选持谨慎乃至否定态度的学者则相应地怀有悲观的看法[⑤]。因此,如何客观而准确地理解与把握乡村社会的特点,应当是问题的关键。

  那幺,乡村社会的实际状况究竟是怎样的呢?

  较多的研究曾表明,农民自身有着发展民主的强烈需求和实践民主的能力[⑥]。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研究主要针对的是村民在村治领域中的情况,而较少针对村民在乡治中的情况。实际上,迄今后类研究仍甚为不足,仅有依据个别座谈或访谈的少量研究。如,在辛秋水先生主持的一个座谈会上,有乡干部即提出:乡镇干部可不可以也进行选举,这样可以和老百姓保持一致,上面要求的可以顶一顶,下面的日子也好过一些。”[⑦]李凡先生在海南东方市对部分乡镇干部的访谈(李凡2001a),荣敬本、高新军等先生对江苏无锡市和河南新密市部分乡村干部的访谈,均表明乡镇(及村)干部们对乡镇直选的态度是积极的并表示如果要选试点单位的话,愿作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荣敬本等着,200199163-164184)但总的看来,目前有关乡镇长直选的社会基础的研究多是观感性的反映或推论,缺乏有力的实证研究作支持。有研究者曾直言不讳地承认尚不清楚这些问题的答案”[⑧]。或者认为,虽然如今缺乏最新的调查资料,但我们完全可以推断,今天农村选民……已经基本具备更高层级的直接选举所要求的基本条件。(李凡等,200068)因此,相关的研究与其说是对现实状况的经验描述与总结,倒不如说是反映了研究者自身的一种主观期望与理想。

  本文无意于对乡镇长直选的社会基础进行全面分析,仅试图对其民意状况作番实证考察。也就是说,将主要研究乡村社会对乡镇长直选的主观期望状况,如它们是如何看待乡镇长直选的?对这种选举,乡村社会怀有的是希望与欢迎的态度,还是抵制或恐惧的心态?在这里,笔者将沿用前作(肖,1999[⑨]的框架,从行为主体的视角,将乡村社会分解成村民村干部乡镇干部三个阶层,分别考察它们对乡镇长直选的心态。

  一、资料来源

  本文研究将主要依据笔者近年来在农村田野调查中所取得的第一手实证资料。这些调查包括:

  1199810—11月,对江西省7个县市29个乡镇536名乡镇干部的问卷调查。这7个县市分布在该省的6个地市(全省共11个地市)。本次调查的方式为非随机抽样,系笔者(及调查组的同志)在各县按好、中、差的类型选择乡镇,请在家的乡镇干部全部集中到会议室分别秘密地填写问卷。调查主持人在现场巡视、监督全过程,随后将全部问卷带走。有关被调查人的分布状况,可参笔者另作(肖,1999)的介绍。

  2199910—12月,对江西省CT两县40个村800个选民和112个村干部的问卷调查。该次问卷调查,是在对40个村委会选举进行现场观察后完成的。对乡、村和选民,系按分层比例抽样方式分别选取样本,每县选取5个乡镇,每个乡镇选取4个村,每个村选取30名选民[⑩]。对村干部,则采取非随机抽样方式,在每村皆对三大头(村支书、村主任和村会计)进行调查,共取得了112个村干部的问卷资料。[11]

  3200012—20011月,对江苏省H20个村1200个选民和60个村干部的问卷调查。此次调查的方式同于1999年在江西省40个村的调查。该县是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县20007—9月举行了第七次村委会换届选举,此后我们进入5个乡镇的20个村进行调查。

  以上调查所取得的资料共有三类,即:对1200个选民的问卷资料;对172个村干部的问卷资料;对536个乡镇干部的问卷资料。本文将按此分类,对选民(村民)、村干部和乡镇干部的有关心态分别进行分析。对以上调查资料,这里使用spss8.0软件进行初步的统计分析,并结合调查中深度访谈所取得的资料进行比较。为了进一步了解三者之间的不同特征,我们将进行适度的比较研究。但正如上面介绍所示,这些调查由于在时间段、特别是在样本的选取方式上并不相同,因而并不具有严格的可比较性。本文仅仅是出于描述的需要而进行这种比较,它不应被看作是对三个阶层特点的分析。而且,应当指出的是,本文研究所代表的是对调查点情况的判断,笔者无意于将其结论推广到江西与江苏两省、乃至全国。对全国情况的总体判断,应当依靠于更广泛的经验研究。

  二、乡镇干部的心态

  我们先来看乡镇干部对乡镇长直选的心态。何包钢等人在1998年对浙江省115名乡镇领导所作的问卷调查表明,77.4%的人认为乡镇长直选为时太早,仅有20.9%的人表示应该实行乡镇长直选(何包钢、郎友兴,2001)。那幺,江西省乡镇干部的态度是怎样的呢?笔者对乡镇干部的调查,完成于南城直选1998.12)、步云直选1998.12)、临猗两票制1999.4)和大鹏三票制1999.1)选举之前。在调查中,我们设计了三道与本主题相关的问题,乡镇干部的回答如下:

  表1:您认为乡镇长是否应该让全乡镇的群众直接选举产生?
  

选择项

应该且目前可以实行

应该但目前条件还不成熟

不应该,直接选举不合国情

说不清

其它

频率

19.4

55.2

19.8

4.5

1.1


  表2:如果您认为直接选举乡镇长的条件不成熟,请问为什幺?N=536
  

选择项

农民的民主意识太低

农民的文化水平太低

直接选举会影响稳定

其它*

频率

35.1

19.8

17.4

27.7


  注*:表2其它包括:未答、说不清等选择。

  表3:如果您认为现在直接选举乡镇长的条件不成熟,您估计大约多少年以后条件会成熟?N=432
  

选择项

10

20

50

100

说不清

频率

32.4

25.2

9.3

1.9

31.3


  从表1可见,当时乡镇干部中的多数还是认为乡镇长应该实行直选,其人数占调查总样本的74.6%,而且近两成的人以为目前就可以实行。当然,过半数的乡干部(55.2%)倒是觉得目前条件尚不成熟

  那幺,是哪些条件不成熟呢?从表2看,乡镇干部们倾向于认为是由于农民的素质不高会影响稳定等因素,这与目前社会上的流行看法是相近的。还有乡干部在其它栏中解释说,那是因为如实行直选就难以保证组织意图的实现,或是因为群众对情况不了解地方本位思想较重群众缺少鉴别力和全局观念等等。有意思的是,也有干部另从体制上来找原因,提出直选的条件不成熟是因为没有实行真正的民主。不过,表3反映,过半数的乡镇干部对乡镇长直选的前景还是持乐观态度,如认为20年内可直选,加上认为目前就可实行直选的人数,其比例即占被调查总人数的65.9%。但应当注意的是,表示在50年后条件才会成熟说不清的人数比还较高,占被调查人数的34.1%

  值得深问的是,导致乡镇干部以上意见分歧的原因何在?这里,我们试从年龄差距、文化水平、职务(地位)因素、党员身份以及对村民直选的看法等方面,找寻其相关性。

  表4:年龄、职务、文化等因素与对乡镇长直选看法的交互分析表:N=507
 

乡镇长直选

   

职务级别*

总数

30岁以下

31-40

41-50

51-60

党政正职

副职领导

一般干部

应该实行

20.0

17.9

26.1

25.0

7.1

13.6

24.7

20.5

尚不成熟

56.9

61.7

54.3

58.3

76.2

60.0

55.6

58.4

不应该

23.1

20.4

19.6

16.7

16.7

26.4

19.7

21.1


  续表4
  

乡镇长直选

文化**

是否党员

村委会是否应该直选**

总数

中学

大专以上

应该

尚不成熟

不应该

说不清

应该实行

25.6

10.8

18.0

27.1

30.1

10.5

0

29.4

20.5

尚不成熟

54.7

65.4

60.2

53.6

53.3

65.1

33.3

47.1

58.4

不应该

19.6

23.8

21.8

19.3

16.7

24.4

66.7

23.5

21.1


  注:*号表示其卡方检验值P<0.005;**号表示其卡方检验值P=0.000

  表4系以这五类因素为自变量、以乡镇长是否应直选为因变量所作的交互分析表。从中可见,乡镇干部在年龄上的差别或是否党员,并不影响到他们对乡镇长直选的看法。而在职务上的差别、文化程度的不同以及对村民直选的态度,却与他们对乡镇长直选的看法有着强烈的相关性。具体而言,即为:

  、在乡镇干部中,级别越高者越不主张实行直选,级别越低者越倾向于实行直选。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同地位与利益的既得、未得或待得有关。

  、文化程度越高者越不主张实行直选,文化程度越低者越倾向于实行直选。如果我们将是否主张直选作为民主意识的一个标志,那幺,这种情况似乎同文化程度与民主意识正相关的常理相背离。这或许表明,在当今乡镇干部中文化程度与其民主意识并不成正相关。实际上,正如表5所示,文化程度与对乡镇长直选条件的看法之间存在高度的相关性,即:在文化程度较高的干部中,其精英主义倾向较为严重,对农民素质存在轻忽乃至瞧不起的心态,因此而对农民的民主能力严重低估。

  表5:文化程度与对直选条件看法的交互分析表N=530
 

直选条件不成熟的原因

&NBSP;中学文化程度以下者

&NBSP;大学文化程度者

总数

农民素质或文化不高

47.8

67.4

54.9

直选会影响稳定

20.5

11.9

17.4

其它*

31.8

20.4

27.7


  注:1.“其它表示说不清没回答与另作解释者。

  .本表中两类变量之间的卡方检验值P0.000

  人们或许会设想,乡镇干部中文化程度相异者对乡镇长直选态度的不同,可能还同文化程度较高者其职务地位一般也高有关,换言之,职务级别的差距才是背后的真正因素。但通过longiner模型分析发现,文化程度、职级地位皆与乡镇长直选态度构成最佳模型,也就是说,文化程度对乡镇长直选态度的影响并不依赖于职级地位因素。

  人们也许还会提出,不同文化程度的乡镇干部对乡镇长直选的态度或许同其出生地与成长地有关。如出生或成长在本乡的干部其文化程度要低些,但更有希望通过民选而直接上任乡镇长,因而就有可能赞同乡镇长直选;反之,外来的干部虽然文化程度可能高些,但考虑到有可能败北于本地人,即有可能不赞同直选。不过,在问卷设计中,由于未设计出生地与成长地的指标,我们的这种分析只能是一种假设。

  、在乡镇干部中,对村民直选的看法与对乡镇长直选的看法是接近的,即认为村委会应该直选的人更易于主张乡镇长直选,而认为村委会不应该直选者往往反对乡镇长直选。在此,村民直选的上推效应得到了体现。

  三、村干部的心态

  已如前述,在CTH三县对村干部和村民的调查,是在1999年下半年至2001年初分两波完成的。表6是三县受调查的村干部的基本情况,其中,村支书占30.2%,村主任占34.9%,村会计占29.6%;党员占84.3%,非党员为15.7%

  表6:村干部样本的基本情况n=172
  

   

性别

年龄(岁)

学龄(年)

职务

政治身份

选择项

未答

25-35

36-45

46-55

56-

未答

0

3-5

6-10

11-14

未答

村支书

村主任

村会计

其它

党员

非党员

频率

88.4

9.3

2.4

23.2

40.7

32.6

2.3

1.2

4.1

8.1

61.1

26.1

0.6

30.2

34.9

29.6

5.3

84.3

15.7


  表7至表10从不同的侧面检测了村干部对乡镇长直选的态度。为了比较三县村干部对乡镇长直选的看法是否有差距,下列各表还将各县村干部的回答分别附上。从这组表可见,过半数的村干部认为乡镇长应当经由直选产生,或者说在村委会选举搞好后就该搞乡镇长直选;三成多的村干部甚至同意乡镇长不搞真正的民主选举,村委会选举搞的再好也没用的看法。这也就是说,在半数左右的村干部看来,民主直选应当自村往乡推进,他们并不同意老百姓不关心乡长县长怎幺选的说法。当然,值得注意的是,主张目前就可以实行乡镇长直选的村干部的比例并不高(占15.1%),多数人(50%左右)认为目前条件还不成熟

  在这组问题中,三个县村干部的态度基本上是相近的。有明显差距的在表5中,认为乡镇长不应该直选的村干部的比例,C县明显高于TH两县。

  表7:您认为乡镇长是否应该让全乡镇的群众直接选举产生?
  

选择项

应该且目前可以实行

应该但条件还不成熟

不应该

说不清

其它

未答

三县频率

15.1

50.6

29.1

0.6

2.9

1.7

C

18.5

25.9

48.1

0

1.9

5.6

T

22.4

41.4

24.1

0

8.6

3.4

H

11.7

60.0

21.7

1.7

5.0

0


  注:(1)三县村干部的总样本数为172

  (2CTH三县的村干部样本数分别为545860

  (3)以下对村干部分析表中的样本数皆同此。

  表8:有人说,村委会选举搞好了,下一步就该搞乡镇长选举。您同意吗?
 

选择项

完全同意

基本同意

不大同意

完全不同意

其它

未答

三县频率

11.0

44.2

27.3

3.5

8.1

5.8

C

14.8

35.2

35.2

1.9

5.6

7.4

T

22.4

41.4

22.4

5.2

5.2

3.4

H

15.0

43.3

21.7

3.3

11.7

5.0


  表9:有人说,老百姓只关心村委会选举,不关心乡长、县长怎幺选。您同意吗?
  

选择项

完全同意

基本同意

不大同意

完全不同意

其它

未答

三县频率

11.6

43.0

33.1

5.8

2.9

3.5

C

14.8

33.3

40.7

5.6

0

5.6

T

15.5

39.7

36.2

3.4

3.4

1.7

H

6.7

53.3

26.7

5.0

6.7

1.7


  表10:有人说,乡镇长不搞真正的民主选举,村委会选举搞得再好也没用。您同意吗?
  

选择项

完全同意

基本同意

不大同意

完全不同意

其它

未答

三县频率

5.8

26.7

47.7

11.6

5.2

2.9

C

11.1

31.5

40.7

9.3

3.7

3.7

T

8.6

25.9

53.4

6.9

3.4

1.7

H

3.3

26.7

36.7

21.7

8.3

3.3


  那幺,对哪些觉得直选条件尚不成熟的村干部来说,具体而言是哪些条件不成熟?而且,按他们的估计,条件的成熟还要等上多长时间?表1112反映了他们对这两个问题的看法。它们表明,村干部们对农民的素质持有不太高的评价,更多的人将之作为不成熟的条件方面。而对条件成熟的时限,较多的村干部无法表示明确的意见,说不清未做回答的比例高达六成多,较为乐观者(如认为20年内条件会成熟)仅为三成多。这表明,对今后相关形势的发展,多数村干部难以预测与把握,其比例远远高于乡镇干部。

  表11:如果您认为直接选举乡镇长的条件不成熟,请问为什幺?(可多项选择)
  

选择项

农民的民主意识太低

农民的文化水平太低

直接选举会影响稳定

经济发展水平不够高

其它

频率

41.3

32.6

19.8

18.0

0


  表12:如果您认为现在直接选举乡镇长的条件不成熟,您估计大约多少年以后条件会成熟?N=172
  

选择项

10

20

50

100

说不清

其它

未答

频率

26.2

8.1

1.7

0

27.9

3.5

32.6


  四、农民的心态

  1200个村民样本的基本情况详见表13。其中,共产党员占7.3%,余者为非党员;曾经当过村、组干部的人占17.3%,目前担任村、组干部的有4.3%,从未当过村、组干部的达71.1%

  表13:农民样本的基本情况N=1200
  

   

性别

年龄(岁)

未答

18-24

25-35

36-45

46-55

56-65

66-87

未答

频率

52.9

46.3

0.8

6.4

24.8

23.3

25.3

12.3

7.5

0.3


  续表13
  

   

政治身份

是否当村组干部?

学龄(年)

   

党员

非党员

曾经当过干部

目前是干部

从未当过干部

未答

0

1-2

3-5

6-10

11-15

未答

频率

7.3

92.7

17.3

4.3

71.1

7.3

15.1

9.8

30.0

39.8

4.4

0.9


  从表1417可见,村民们对乡镇长直选的主观期望较高,半数左右的人认为应该搞乡镇长直选,特别是希望村委会选举搞好后,就该搞乡镇长直选,否则村委会选举搞的再好也没有用。已有两成多的村民主张目前就可以实行乡镇长直选

  值得注意的是,对本群体的政治热情,多数村民的评估并不高,如有五成左右的村民认为老百姓只关心村委会选举,不关心乡长、县长怎幺选(表17)。村民的这种自我评价,与村干部就同一问题对村民的评价(见表9)是相近的。

  表14:您认为乡镇长是否应该让全乡镇的群众直接选举产生?
  

应该且目前可以实行

应该但条件还不成熟

不应该

说不清

其它

未答

 22.3

25.8

19.5

19.0

10.5

3.0


  表15:有人说,村委会选举搞好了,下一步就该搞乡镇长选举。您同意吗?

完全同意

基本同意

不大同意

完全不同意

其它

未答

14.5

46.0

11.3

2.3

16.3

9.8


  表16:有人说,乡镇长不搞真正的民主选举,村委会选举搞得再好也没用。您同意吗?
  

完全同意

基本同意

不大同意

完全不同意

其它

未答

11.3

42.0

18.3

6.3

13.8

8.5


  表17:有人说,老百姓只关心村委会选举,不关心乡长、县长怎幺选。您同意吗?
  

完全同意

基本同意

不大同意

完全不同意

其它

未答

13.3

42.0

25.8

7.5

7.8

3.8


  那幺,村民们是如何看待乡镇长直选条件的?从表18可见,在部分认为直选条件尚不成熟的村民看来,这些不成熟的条件也是村民自身的素质不高、以及直选的环境与后果不够好(如经济水平不高、直选会影响稳定)。但与村干部的同类评价(见表11)相比较,村民对自身素质的评价显然要高的多。不过,比村干部的估计更严重的是,绝大多数村民对乡镇长直选的前景把握不准,不愿也不敢就直选条件成熟的时间表发表明确的意见,只能是说不清不作回答

  表18:如果您认为直接选举乡镇长的条件不成熟,请问为什幺?
  

选择项

农民的民主意识太低

农民的文化水平太低

直接选举会影响稳定

经济发展水平不够高

频率

12.8

12.5

7.7

9.3


  表19:如果您认为现在直接选举乡镇长的条件不成熟,您估计大约多少年以后条件会成熟?
 

选择项

10

20

50

100

说不清

其它

未答

频率

5.7

1.8

0.7

0.3

21.1

5.1

65.4


  在访谈中,有些村民在进一步解释为什幺乡镇长不应该由直选产生时说,那是因为我们认都不认识他们,怎幺选?!还有村民竟然说,还选乡长?哪里坐得下这幺多的人(意为没有能坐下数千乃至数万选民的场所)?!从这种发自内心的自然想法,可见:长期贫乏而狭隘的政治实践对村民的政治视野有着多幺强大的束缚与限制。

  五、比较分析

  以上几节分别介绍了乡镇干部、村干部和农民对乡镇长直选的主观意愿和相关的看法。这里,再对此做进一步的比较分析。我们的比较拟从两个方面来展开:一是对乡镇干部、村干部和村民这三类主体的态度作横向比较;二是就村、乡、县、省四级的直选而言,三类主体在态度上的层次性变化。

  先来看第一个方面。表20将三类群体对乡镇长直选的态度详列其中,从中可见,就支持乡镇长直选的频率而言,乡镇干部、村干部和村民的比率是呈逐降的态势,即在乡镇干部中获支持的比率最高(74.6%),村干部次之(65.7%),村民再次之(42.6%)。而主张目前就可实行直选的情况则与此有所不同,村民支持的比率最高(22.3%),乡镇干部次之(19.4%),村干部最低(15.1%)。

  如果我们将乡镇干部群体再细分为党政正职副职领导一般干部,我们即可发现:在乡镇党政正职副职领导一般干部,以及村干部与村民这五类主体之间,他们对乡镇长直选的态度则呈现出更细微的变化。如,支持目前就可以实行乡镇长直选的比率,乡镇一般干部最高(24.7%),村民列其二(22.3%),村干部排第三(15.1%),乡镇副职领导排第四(13.6%),乡镇党政正职列最后(7.1%)。

  表20:您认为乡镇长是否应该让全乡镇的群众直接选举产生?
  

 

应该且目前可以实行

应该但目前条件还不成熟

不应该,直接选举不合国情

说不清

其它

乡干部频率

19.4

55.2

19.8

4.5

1.1

其中*:党政正职

7.1

76.2

16.7

 

 

 副职领导

13.6

60.0

26.4

 

 

 一般干部

24.7

55.6

19.7

 

 

村干部频率

15.1

50.6

29.1

0.6

2.9

村民频率

22.3

20.3

23.2

17.4

13.4


  注*:表中乡镇干部的总样本数为536,但在扣除对乡镇长是否应该直选回答说不清其它的答卷后,党政正职副职领导一般干部三项相加的样本数为507,略小于总样本数。

  再来看第二个方面的情况。为了能更准确地为调查对象对乡村选举的态度进行定位,我们在调查中还同时了解到他们对村委会直选、县长直选与省长直选的态度[12],结果见表212223。这里将此三表连同表20的相关数据联系起来,并制作成表24,从中可发现乡镇干部、村干部和村民对待村、乡、县与省直选的态度变化。它们表明了一个相同的趋势,即:不论是乡镇干部,还是村干部,或者是村民,他们对自村到乡镇、再到县、到省的直选,都呈现出支持率递减的特点。换言之,他们对越是底层的直选越是支持,越是上层的直选越是不支持。在这里,相对于村民直选,乡镇长直选所获的支持率明显偏低;而相对于县长、省长直选,乡镇长直选所获的支持率却又要高一些。

  表21:您认为村委会干部是否应该让该村全体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选择项

应该且目前可以实行

应该但目前条件还不成熟

不应该

说不清或未答

其它

乡干部频率

48.5

46.9

1.2

3.4

0

村干部频率

75.9

14.3

3.6

5.4

0.9

村民频率

74.2

5.3

1.3

9.4

9.8


  注:本表中的村干部为CT两县的村干部数112人。

  表22:您认为县长是否应该让全县的群众直接选举产生?
  

选择项

应该且目前可以实行

应该但目前条件还不成熟

不应该,直接选举不合国情

说不清

其它

乡干部频率

9.7

51.1

31.0

6.9

0.3

村干部频率

7.6

36.0

42.4

8.7

4.2

村民频率

8.0

14.2

35.8

26.2

15.9


  表23:您认为省长是否应该让全省的群众直接选举产生?

选择项

应该且目前可以实行

应该但目前条件还不成熟

不应该,直接选举不合国情

说不清

其它

村干部频率

4.7

26.2

50.6

9.9

8.7

村民频率

4.9

10.8

41.7

27.2

15.4


  表24:支持各级直选的比率
 

   

应该实行的直选

目前就可以实行的直选

村直选

乡镇长直选

县长直选

省长直选

村直选

乡镇长直选

县长直选

省长直选

乡镇干部

95.4

74.6

60.8

   

48.5

19.4

9.7

   

村干部

90.2

65.7

43.6

30.7

75.9

15.1

7.6

4.7

村民

79.5

42.6

22.2

15.7

74.2

22.3

8.0

4.9


  如果对以上四表作更进一步的分析,还可以发现这样几个特点:其一,在主张直选的态度上,乡镇干部的态度是最积极的,他们对各级应该直选的支持率皆高于村干部和村民。相比之下,村民的支持率却是最低的。这似乎印证了农民在政治上倾向于保守性的传统理论[13]。其二,与此不同的是,对于直选的现实可行性,乡镇干部作出了较为谨慎的估价,更多的人认为条件尚不成熟;而村干部与村民的判断却较为接近。其三,对于直选整体形势的估价,乡镇干部的态度比较鲜明(如较少人反映说不清),而在村干部、特别是在村民中,有相当一部分人表示说不清,态度要幺是暧昧要幺是确实说不清。这实际上反映了他们在政治意识与能力上的差距。

  六、结论

  总结前述分析可见,在乡镇干部、村干部和村民中,主张乡镇长应该直选的比率呈现出逐降的趋势,乡镇干部中的支持率最高,村民中的支持率最低。但认为目前就可以实行直选的情况则有所不同,这三类主体成员的态度并无显着的差别,均有二成左右的支持率,不过村民对它的支持率略高于乡村干部的支持率。值得注意的是,在与乡镇长直选直接相关、受之影响也最直接的乡镇干部中,由于职位级别所体现的利益差异,由于不同文化程度者所内含的对农民素质的不同看法,他们对乡镇长直选的态度却出现了明显差异。而与村民直选和县长、省长直选的民意情况相比,乡镇长直选的支持率大大低于村民直选的支持率,但高于县长和省长直选的支持率。

  如果我们考虑到现行体制的动员型特点,考虑到干部和群众习惯于听从上级命令的特点,那幺就会发现以上调查结论的深层意义。本课题调查是在调查对象并不知晓乡镇长直选信息的情况下展开的,如对乡镇干部的调查发生在直选出现之前,对村干部和村民的调查虽然发生在此后,但当时直选的信息主要局限在学术理论界。尽管如此,却有五成左右的乡村干部和农民希望乡镇长直选,而且分别有两成左右的人主张目前就可以实行直选。这不仅表明乡镇长直选的民意基础已在酝酿、形成和壮大,更表明乡村社会正在发生悄然的变化,其自主性与独立性正在增长。在这里,村民自治的上推后果与效应似乎得到了合乎逻辑的体现。

  尽管民意变化并不能作为政治改革的唯一依据,但是乡村社会的这种变化,对于中国政治现代化建设无疑仍是一件幸事。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乡村社会成员在政治的意识、视野与文化等方面的提升与进步,这将为政治发展提供必要的社会基础与社会动力。当然,这种动力在一定条件下也会构成对政治发展的强大压力。因此,随着既是动力又是压力的民意基础的扩张,对乡镇长直选的相关政策与体制自上而下地进行及时的调适就将是题中应有之义。为此,在现阶段的政策选择[14],笔者赞同民政部官员的如下建议:可以采取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的方式,在全国选择若干个点进行试点,以探索经验,规范程序。待获得成功经验后再修改法律,进行推广。(刘喜堂,200076;詹成付,2001144

  参考文献1.白钢,1998“‘两票制: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突破口,北京:《中国国情国力》,No.6P442.陈小京,从村委会直选到乡镇长直选的思考,见国家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美国卡特中心联合举办的《村民自治与中国农村社会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2001.9.2-5北京)论文集(中文部分)。3.何包钢、郎友兴,2001“‘步云直选:中国乡镇长直接选举考察,香港:《21世纪》,no.644.黄卫平主编,2000,《中国基层民主发展的最新突破:深圳市大鹏镇镇长选举制度改革的政治解读》,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5.景跃进,2001村民自治的意义阐释与理论化尝试,香港中文大学大学服务中心、香港浸会大学政府与国际研究系:《中国大陆第二届村级组织建设学术讨论会》论文(香港2001.3.16-18)。6.李凡等著,2000,《创新与发展——乡镇长选举制度改革》,北京:东方出版社。7.李凡,2001a农村基层民主的考察:在海南省东方市的访问,载北京:世界与中国研究所编《背景与分析》,NO.292001.3.98.李凡,2001b中国乡镇选举改革的大胆尝试:南城乡的乡长直选,载北京:世界与中国研究所编《背景与分析》,NO.302001.4.299.李慷,1992,《社会变迁中的中国农村社区乡级组织:宁夏农村社区调查与研究》,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0.刘喜堂,2000关于乡级民主发展的调查与思考,北京:《经济社会体制比较》,no.211.马戎、刘世定、邱泽奇主编,2000,《中国乡镇组织变迁研究》,北京:华夏出版社。12.摩尔,1987,《民主与专制的社会起源》,北京:华夏出版社。13.荣敬本,1998民主的蝴蝶在飞,北京:《改革内参》,No.314.荣敬本、高新军、赖海榕、杨雪冬等著,2001,《再论从压力型体制向民主合作型体制的转变》,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5.史维民,2000,《公选与直选:乡镇人大选举制度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6.王振耀,2000中国的村民自治与民主化发展道路,北京:《战略与管理》,No.217.王旭,1997探索新的民主化模式:乡村中国的基层民主,日本:《当代中国研究》,no.118.肖唐镖,1999国家、乡村社会与村民自治——村民自治中乡村社会的心态与行为研究及其它,北京大学社会学系《中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可持续发展国际学术会议》论文(北京1999.719.肖唐镖,2001村委会选举中的宗族因素,香港中文大学大学服务中心、香港浸会大学政府与国际研究系主办《中国大陆第二届村级组织建设学术研讨会》论文(香港.2001.3.16-18)。20.肖唐镖、邱新有,2001选民在村委会选举中的心态与行为,北京:《中国农村观察》,no.521.肖唐镖等著,2001,《多维视角中的村民直选》,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2.项继权,2001论中国乡村的草根民主’”,载张明亮主编《村民自治论丛》,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3.徐勇,1997,《中国农村村民自治》,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4.中国基层政权建设研究会,1994,《中国农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制度》,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5.詹成付,2001关于我国乡村直接选举的几个问题,载张明亮主编《村民自治论丛》,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6.邱越伦,1997,《中国的地方治理》,原为工作报告(WorkingpaperSanFrancisoTheAsiaFoundation),香港中文大学大学服务中心、香港浸会大学政府与国际研究系主办《中国大陆第二届村级组织建设学术研讨会》论文(香港2001.3.16-18)。27.欧博文(KevienJ.O’Brien),2001村民、选举及公民权,胡荣译,香港中文大学大学服务中心、香港浸会大学政府与国际研究系:《中国大陆第二届村级组织建设学术讨论会》论文(香港2001.3.16-18),ModernChina杂志待发稿。28.RobertA.PastorTanQinshan2000TheMeaningofChina'sVillageElections,原载《中国季刊》(ChinaQuarterly),20006中国选举特刊pp.490-512,香港中文大学大学服务中心、香港浸会大学政府与国际研究系:《中国大陆第二届村级组织建设学术讨论会》论文(香港2001.3.16-18)。

    *本文系江西省委党校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立项项目的研究成果。初稿撰就后,曾先后征求陆学艺、张厚义、李连江、袁达毅、项继权、李凡等先生的意见,并就统计分析中有关的问题向史天健先生和朱云汉先生请教。在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举办的《村民自治进程中的乡村关系学术研讨会》(2001.12武汉)上,本文曾得到郭振林、何包钢、樊平等先生的有益评论。特此一并致谢。[①]关于近年来乡镇长选举制改革情况的详细描述与研究,可参见:李凡(李等2000,李2001b)、史维民(史2000)和黄卫平(黄2000)等人的著作。李著和史著较全面地介绍了五类改革探索,但最近笔者在江西省一县调查中还发现另一种探索实践,它除了有民主推荐人大选举外,还有笔试和面试一关,对其详细情况,笔者将另文介绍。[②]如徐勇(1997)、白钢(1998)、荣敬本(1998)、王振耀(2000)等人即持此说。有关国内学者对村民自治的政治效应与意义的研究,可参景跃进先生的专篇评论(景,2001)。[③]陈小京在《从村委会直选到乡镇长直选的思考》一文中即持这样的观点(陈2001304308)。[④]如前引李凡等著从乡村居民的政治文化、教育水平和理性选择能力等方面来论证其观点(李等,200063-69)。[⑤]前引陈小京文以为,选民的文化素质、选举意识、参选心理和参政能力维系在很低的水平上,(因此)乡镇长直选就难以达到应有的效果(陈,P307)。[⑥]可参李慷(1992)、中国基层政权建设研究会(1994)、王旭(1997)、肖唐镖(1999)、PasterandTanqinshan2000)、O’Brien(2001)、项继权(200135-36)、肖唐镖和邱新有(2001)等人的相关研究。[⑦]辛秋水,2000五十七名乡镇干部在座谈会上提出村民自治以后存在着十四个怎么办,打印稿。[⑧]在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新近推出的一部研究著作中,他们也承认:进一步民主化,使上级政府的合法性也基于民主之上,¼¼这无疑是中国现代国家建设的民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但从目前的局势看,这一基础还相当薄弱,因为尚不清楚下列重要问题的答案:中国农民在多大程度上摆脱了历史上形成的驯服性?在多大程度上培养了自我做主的民主意识?¼¼这些问题也只有在今后的跟踪研究中才有可能逐步找到答案。(马戎、刘世定、邱泽奇主编,2000348[⑨]该作(肖唐镖,1999)是对乡村社会对村民自治的心态与行为的分析,本文则是对乡村社会对乡镇长直选的心态的分析。就此而言,本文系前作的续篇。[⑩]因考虑到外出打工等因素的影响,各村选取的选民样本数为30,实际上完成的为20[11]有关此次调查的详细情况,可参笔者的另著(肖唐镖,2001;肖唐镖、邱新有等著之导论,2001)的介绍。[12]在最先进行的乡镇干部调查中,未能就他们对省长直选的看法进行测试,所以本文缺少了这一数据。[13]对于农民的这种保守性,可参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对法兰西小农(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摩尔在《民主与专制的社会起源》(摩尔1987)中的精彩研究和讨论。[14]有人不主张实行乡镇长直选,认为它违法违宪。见查庆九文:民主不允许超越法律,载北京〈法制日报〉19991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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